问题 | 贵港购房定金能不能退款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购房过程中,若买方已经支付了定金但又却反悔放弃购买,那么其所缴纳的定金将不予退还;
然而,若是由于特定的情况、政策调整或是不可抗力(如自然因素)等无法签订买卖协议的原因并非出于任何一方,则此时的定金是允许退还的; 另外,假如卖方违约并致使买方不愿再继续履行合同时,买方有权要求退还双倍定金。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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