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屋重大质量问题收房时应如何处理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当入住全新住宅之际发现存在质量问题之时,购房者应优先考虑与开发商进行深入且专业的沟通与交涉,明确陈述自身权益诉求,并请求开发商于规定时间范围内展开切实有效的整改工作。
如若经由技术专家检验及深入研究之后,证实房屋出现的质量问题已无法通过修复手段实现完全复原或者即使实施了修复措施依然无法达到原定的质量标准,那么在此情况下,购房者依法享有相应的法律保障,有权依照相关法规条款要求开发商撤销该房屋的销售合同,并且同时有权向开发商索要因该问题导致购房者蒙受的各种直接或间接经济损失的赔偿。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
商品房交付使用后,买受人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委托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重新核验。 经核验,确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买受人有权退房; 给买受人造成损失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