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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商品房退房一定要走法院吗
分类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解答
律师解析:
商品房的退房事宜并非必然需要法律诉讼途径来解决,实际上,我们可以遵循以下几个操作步骤:
首先,购房者务必以书面形式(如挂号信)或者是电子档形式(如传真或邮件),向房地产开发企业传达明确的退房声明;
其次,在此基础上,应当积极催促并监督房地产开发企业在接到购房者正式的退房申请之后的十五个工作日内,全面负责并妥善处理购房者与贷款银行之间解除或终止所有相关合同的手续;
再者,购房者还需督促房地产开发企业尽快将所有购房款项全额退还至购房者手中;
最后,购房者应及时办理停止向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或贷款银行偿还贷款的相关手续。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
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五条
当事人一方依法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
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
通知载明债务人在一定期限内不履行债务则合同自动解除,债务人在该期限内未履行债务的,合同自通知载明的期限届满时解除。
对方对解除合同有异议的,任何一方当事人均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行为的效力。
当事人一方未通知对方,直接以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方式依法主张解除合同,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该主张的,合同自起诉状副本或者仲裁申请书副本送达对方时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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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2 2:22: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