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购房人死亡退房算是违约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选购一处房产后,由于其自然寿命的结束而遭遇居住问题,这类情况下通常是无法申请退房的。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购房者可以选择与售房方进行友好、平等且公正的商议,并在双方取得共识之后解除之前签订的合同;另一方面,如果房产交易合同当中已经明确规定了某种解除合同的情形或者满足了法律所定义的解除条件时,购房者也可以针对这部分内容向售房方发出正式的退房通告信函。当这封通告信成功送达至售房者手中的那一刻起,就意味着双方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关系已经被解除,从而实现了退房的最终目标。 然而,值得我们特别关注的是,如果没有达到合同中所约定的相应退房条件,那么通常情况下是不会为您办理退房手续的;如果您强行提出退房请求,很可能会引发违约行为的发生,届时您将不得不承担支付高额违约金的严重后果。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 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三条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在事实清楚的基础上,分清是非,进行调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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