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一房二卖权限如何确定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倘若在同一座不动产之内曾经进行过两度交易活动,无论是哪一方首先完成了产权变更手续,成功晋升为新的所有人;抑或是存在尚未顺利完成所有权转移以及预告登记手续的买家,其中哪位能够最早实现对该房屋的实际占有与使用;对于已签署具备法律约束力购房协议的双方来说,他们均有权要求卖方和买方恪守契约义务,尽快将这套房地产交付给自己使用;
然而,在这种情况下,相较于那些签署的合同已经被撤销或者宣布无效的购买者,他们更有可能获得向卖方追索违约赔偿责任的权利。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
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 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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