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不给网签可以退房吗怎么办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原则上讲,购房者有权选择退房,但往往需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若购房者因遭遇不可抗力因素或开发商严重违反买卖合同约定的义务,例如未按规划建设房屋,或者延期交房等情况,那么其可以依照买卖合同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条款,不再履行该交易,同时也不需承担任何违约责任,或者与开发商进行协商以达成退房事宜。
然而,对于没有法律规定或经双方书面协议约定的解约权的购房者来说,他们单方面解除买卖合同实际上构成了违约行为。从法律层面来看,购房者可采取以下措施来解决问题: 首先,仔细研读买卖合同中的相关条款,明确是否赋予了购房者在此种情况下的解约权; 其次,尝试与开发商进行友好协商,寻求解除买卖合同的可能性。若购房者在支付款项等方面确实面临困难,通过与开发商坦诚沟通,并支付一定数额的补偿金(包括开发商已支付的印花税等相关费用)或违约金,通常情况下,开发商可能会考虑解除买卖合同。因此,是否能够成功退房主要取决于是否符合法定或合同约定的退房条件,而非是否已付清全额或部分房款。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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