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未交房起诉违约金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鉴于因自身原因导致交付期限延后实属违约之举,因此需向购买方支付违约金。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若商品房买卖合同中并无关于违约金金额或损失赔偿额的具体规定,则可参考以下标准来确定违约金金额或损失赔偿额:对于逾期付款的情况,应按照未支付的购房款项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所规定的金融机构收取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进行计算;而在逾期交付使用房屋的情况下,则应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内有关主管部门公布的或者由具备资质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予以确定。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
商品房买卖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可以参照以下标准确定: 逾期付款的,按照未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逾期交付使用房屋的,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者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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