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怎样补商品房买卖合同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您在房屋尚未进行预定销售登记程序之前补签了房屋买卖合同,您只需与开发商重新签署相关文件即可;
然而若是房屋已经完成了预定销售登记操作,且尚未办理银行按揭贷款程序时需要进行补签房屋买卖合同的操作,则公民需要通过在当地市级以上报纸发布声明,表示原有的合同已经不再有效,并且须等待声明发布之日起满三个月以后才能向相关部门申请注销该份合同,同时再次与开发商就合同内容达成共识并进行签署; 如若您的房屋已经完成了预定销售登记和银行按揭的所有程序,此时再进行补签房屋买卖合同时,除了上述步骤之外,您还需要与银行签订相应的变更协议,并将新签署的合同提交至银行作为抵押物。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
商品房销售时,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买受人应当订立书面商品房买卖合同。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一条 以出让或者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颁发土地使用权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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