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开发商不给网签该怎么办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房产开发企业未能提供网络签约服务时,消费者有权采取以下多种方式维护自身权益:
首先,与开发商取得联系,并明确提出要求其履行网上签约以及登记备案之职责; 其次,可向市级房屋产权及市场管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寻求官方解决方案; 第三,如若购房交易未能达成,可选择取消购销合同; 最后,倘若因未及时办理网签导致经济受损或者遭遇开发商一房多售等欺诈行为,消费者应毫不犹豫地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以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十条
商品房预售,开发企业应当与承购人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开发企业应当自签约之日起30日内,向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手续。 房地产管理部门应当积极应用网络信息技术,逐步推行商品房预售合同网上登记备案。 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手续可以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代理人办理的,应当有书面委托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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