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到期不交房租的怎么处理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本协议具有解除权。倘若存在恶意拖欠租金之情形,此等行为下拥有收回房屋之合法权益。如住宅用房承租人连续累计三个月未能支付租金,出租人接收到催促通知后十五日之内未获得任何回应或支付,则出租人有权解除该租赁合同。相关法律法规依据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二条明确规定,承租人如无正当理由拖欠乃至延迟支付租金,出租人有权请求承租人于合适的期限内支付;若承租人逾期仍然未履行支付义务的,出租人可行使单方解除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二条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