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金昌一房两卖多少钱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针对商品房“一房多卖”现象所引发的法律后果,可归纳如下:
首先,出卖方须承担相应赔偿责任,即赔偿买受方因未能成功取得该套房屋而可能遭受的各类经济损失,同时还需全额返还所收取的房款以及由此产生的利息费用。 其次,情节严重者将会被处以相应的行政处罚,包括警告、责令其限期整改,以及罚款金额从20,000元至30,000元不等。 最后,若涉及到合同诈骗等违法行为,相关责任人将面临更为严厉的刑事追责。 根据我国《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之规定,在尚未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之前,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擅自将作为合同标的物的商品房再次出售给他人。对于违反此项规定的行为,将受到警告、限期整改的行政处罚,罚款金额也将从20,000元至30,000元不等。如情节特别严重,甚至有可能触犯刑法,从而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无法取得房屋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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