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全款购房还要定金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购置房产的过程中,大部分情况下是不需要交纳购房定金的,然而若是买卖双方之间有特殊的约定条件出现,那么这个问题便需要另行考虑了。这里所提到的定金,实际上是指交易双方为保障债务得以顺利履行,根据双方达成的协议,由其中一方向另一方预先支付一定数额的货币作为担保的行为。关于是否设立定金以及定金的具体金额,都应该由各相关方根据各自的需求和实际状况进行充分的协商后再做决定,但是必须要注意的是,定金的金额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总额的20%。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第五百八十七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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