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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大冶预售合同可以牵户口吗
分类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解答
律师解析:
在满足在城镇购置商品房且房屋已经正式交付使用,同时公安机关已经成功编制门楼牌号码,以及当事人已经实际入住后,便拥有户籍迁移的资格。办理此项业务所需的资料如下所示:
首先是购房协议和房产管理部门开出的《商品房预告登记证明》或者《商品房买卖合同》登记备案回执;
其次是购房发票或者《房地产企业预售款收据》;
最后是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孩子的出生医学证明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其复印件,以便进行落户手续。在某些情况下,可能需要社区民警出具相应的调查意见。
值得注意的是,户口迁移必须是整户迁移(包括夫妻双方和未成年子女)。如有需求,请前往所属辖区的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事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籍法》第十二条对常住地迁移的居民,实行迁居地居住许可证制度,居民的户籍档案不再随居住地的迁移而迁移,而是及时提交符合迁居地居住准入条件的书面证明材料,到当地户籍登记机关申请补充登记,取得当地的居住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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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0 1:12: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