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延期交房多少合适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逾期交房之损害赔偿之准则在于,将违约责任确认为每逾期一个自然日向买方交付总交易金额的万分之五作为违约金。若当事人主张因约定违约金过高而要求予以降低,则应以违约金超出实际损失的30%为基准进行适度调整;反之,若当事人主张因约定违约金过低而要求予以提高,则应根据违约行为所导致的实际损失来确定最终的违约金数额。
法律依据:
《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六条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过高为由请求减少的,应当以违约金超过造成的损失30%为标准适当减少;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为由请求增加的,应当以违约造成的损失确定违约金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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