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商品房预售合同能重签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当涉及到购房合同时,虽然可以重新签署,但这必须是在双方共同认可并协商一致后进行。而在新的合同签署之时,原先的购房合同便会自动失效。
此外,根据我国《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的规定,房地产企业与购房者之间所订立的购房合同须前往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备案及登记手续。如今,随着科技的不断发展,网络登记备案程序已逐步推广实施。因而,即使您打算重新签署购房合同,也完全可通过互联网在线操作实现重新备案的过程。
法律依据:
《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十条商品房预售,开发企业应当与承购人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开发企业应当自签约之日起30日内,向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手续。房地产管理部门]应当积极应用网络信息技术,逐步推行商品房预售合同网上登记备案。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手续可以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代理人办理的,应当有书面委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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