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上海房地产买地纠纷怎么处理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针对以上纷争现象,买卖双方皆可采纳如下多元化的解决策略:
首先,协商的方式。即当涉事当事人之间出现房地产纠纷之际,经由当事人双方共同协商即可达成和解; 其次,仲裁的策略。若通过协商无法解决问题,当事人便可选择进入仲裁程序。在此需要明确指出,协商并非仲裁之前提条件之一,然而,在采取仲裁方式之前,双方当事人务必已经在合同签署之时或者争议产生之时,明确设定仲裁条款或者协议,并始终自愿将其之间的纠纷交由仲裁机构进行裁决; 最后,诉讼的手段。司法途径作为最终的救济方式,任何一方当事人均有权就房地产纠纷向法院提起诉讼。当然,这一切的前提是纠纷事项须在人民法院的受理范围之内。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三条双方当事人可以自行和解。第五十一条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作为民事诉讼的当事人。法人由其法定代表人进行诉讼。其他组织由其主要负责人进行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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