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开发商延期多久交房算违规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如果房地产开发企业不能按照预定时间交付房屋给客户,则该行为已违反双方制定的合约条款,由此导致的违约责任应当由开发企业承担。在此情况下,作为受害方的购房者拥有权力向相关部门提出申诉并寻求合理的赔偿要求。若在消费者发出正式催促之后,相关的责任方仍然无法在三个月之内履行交房义务,并且未能够提供明确且合理的解释以及发生此种情况的具体原因,那么根据国际通行的法律规定,买受人即购房者有权力依法解除与开发商签署的合同,同时所有由于违约行为所造成的经济损失都应该由开发商全权负责。
然而,如果相关的责任方能够在三个月之内完成交房工作,虽然这符合合同中约定的期限,但是仅能基于开发商确实存在违约行为的前提,对其在未按期履行交房义务期间所产生的经济损失进行追偿。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将符合交付使用条件的商品房按期交付给买受人。未能按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因不可抗力或者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其他原因,需延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及时告知买受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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