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周宁开发商延期交房怎么维权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对于开发商延期交付房产的问题,作为消费者我们需要采取适当的维权行动。
具体来说,首先,购买者应积极履行促使开发商如期交房的催告义务,同时要求其给予延迟交付期间违约金的赔偿; 其次,在经过正规合理的催促之后,若仍然无法在三个月内收到房屋,并且开发商也未能提供充分的解释和理由,那么购买者有权选择解除合同,并要求开发商全额退回已经支付的房款以及补偿相应的贷款利息,以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将符合交付使用条件的商品房按期交付给买受人。未能按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因不可抗力或者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其他原因,需延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及时告知买受人。《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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