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长宁购房定金纠纷怎么解决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涉及到定金方面的争议,首要任务就是确认真实性的购房协议法律效力问题。假如这份合同被判定为无效,那么当事人再无理由主张其所支付的定金应予以全额返还。
其次是判断协议是否涉及欺诈或者双方对于协议本身存在着重大的理解误差等复杂因素。在这两种情况下,当事人有权请求解除合同,并且在合同被依法撤销之后,他们所支付的定金也理应得到全额返还。 然而,如果以上两种情况均未出现,那么如果是由买方违反了合同约定,那么他将无法收回已经支付的定金;反之,如果是卖方违反了合同约定,那么他就必须按照合同规定的双倍金额来返还定金给买方。 最后,如果卖方明明有义务返还定金却拒绝履行,那么买方可以通过向法院提起诉讼的方式,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并要求对方返还定金。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