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潍坊购房定金交了后悔了能退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房地产交易中,若购房者已经支付了定金却又决定放弃购买该房屋,那么定金通常情况下是不予退还的。
然而,若由于非买卖双方所能控制的因素,造成房地产买卖合同无法履行并因此解除此份合约,则出卖方必须返还购房者所支付的定金。倘若由于卖方的原因导致合同无法顺利签订,而买方对此表示反悔,此时定金亦应予以退还,并且还需按照双倍金额进行赔偿。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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