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太原男子新房出现质量问题怎么办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房屋购买者所购置的物业存在质量问题,不妨适时运用如下三种策略来加以妥善处理:
首先,购房者应当主动与房地产开发公司进行密切磋商,充分表达自身真实诉求,期望房地产开发公司能够为其提供全面的保修服务或者执行其他恰当的修缮举措; 其次,购房者还可视具体情况而定,选择向建筑工程质量监管机构如实汇报相关事宜,恳请该部门介入展开深入调查,并采取相应的干预措施; 最后,倘若上述两种途径皆无法取得令人满意的结果,购房者仍然享有合法权益,可依法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以捍卫自己的利益。在此特别提醒,无论采取哪种方式,购房者都有权利保留通过法律途径进行维权乃至直接寻求司法救助的权力。
法律依据:
《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时,向购买人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住宅质量保证书应当列明工程质量监督单位核验的质量等级、保修范围、保修期和保修单位等内容。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住宅质量保证书的约定,承担商品房保修责任。保修期内,因房地产开发企业对商品房进行维修,致使房屋原使用功能受到影响,给购买人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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