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宁波购房定金退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购房过程中,缴纳定金是经常遇到的环节。
根据约定的条款,若双方严格按照执行,则定金应当抵充价款或者予以退还;如果由于特殊情况或自然因素导致无法签订商业合同,同时对协议以及补充协议内容未能够达成共识从而无法签署有效文件,那么这并非任何一方的责任,在此种情况下,定金仍可被返还;若销售方因自身原因造成违约,导致交易无法继续进行,那么定金将可以得到双倍的退还; 然而,除此之外的其他情况,定金都将无法被退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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