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外地户口先签预售合同是合法的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预售契约是否属于正式的合约类型呢?
根据现行的相关法规,我们所签署的预售契约大多数情况下发生于预售商品房的阶段,即当新建商品房尚未全面完成建造工程,由房地产开发公司在其销售中心对房屋实施预售行为之际,此类契约往往被采用。在签订了预售契约之后,房产公司将会将这份契约提交到相应的房地产管理部门进行备案登记。若需办理房屋所有权证书,则必须在整个建筑工程全部竣工且已交付使用,以及购房者已经全额支付完毕房款的前提条件下方能进行房屋过户手续的办理。因此,预售契约无疑是一种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正式合约。在签署预售契约的过程中,对于其中的各项条款应予以认真审查,以期能够更好地保障自身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法律依据:
《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十条商品房预售,开发企业应当与承购人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开发企业应当自签约之日起3日内,向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手续。房地产管理部门应当积极应用网络信息技术,逐步推行商品房预售合同网上登记备案。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手续可以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代理人办理的,应当有书面委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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