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购房合同定金交了怎么办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本合约签署并交付定金之日起,其立即生效并产生法律约束力。
根据中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明确规定,在房产交易环节中,如果卖方未能履行其承诺或存在其他违背诚信原则的情形,而仍接受购房者所支付的定金,那么这种行为就需要严格执行定金法则,即买方有权要求全额退回已支付的定金,同时卖方还应承担相应的义务和责任。 值得注意的是,定金的数额通常是由买卖双方协商确定的,但是必须保证其金额不得超过标的物总价值的百分之二十,否则超出部分将无法获得法律保护。基于以上原则,如果接收定金的一方没有合理的原因而违约,那么他们必须向卖方双倍赔偿这笔定金; 然而,如果是支付定金的一方违约,那么收款方有权拒绝返还定金并且无需承担任何责任。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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