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购房定金是交在哪里的钱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当购房者在购置房产时,涉及到购房定金的支付往往会面临两种选择路径,一种是直接向卖家支付定金,而另外一种则是将定金先行交付给房地产经纪人或者中介机构,待经过中介机构的传递后最终转交给卖家手中。实际上,作为确保房屋买卖合同生效、得以顺利履行乃至合同解除的重要保障要素,定金的具体金额需要买卖双方举行协商会议并在此基础上达成一致意见,但是请注意,定金的最高比例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总价的20%。如果支付定金的一方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履行相应的义务,那么他将丧失索回定金的合法权益;
然而,倘若接受定金的另一方未能按照承诺履行应尽职责,那么他就必须承担双倍返还定金的法律责任。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第五百八十七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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