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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延期交房损失如何认定
分类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解答
律师解析:
对于延迟交付房屋所导致的经济损失,该损失额应根据已支付的房款总和,乘以同期的银行贷款利率,并加上延迟交付房屋的具体天数进行计算。在开发商未能按时交付房屋的情况下,倘若购房者与开发商签署的房屋买卖合同中已经明确了关于延期交付房屋所需承担的违约金金额,那么购房者便可以根据上述合同中的具体规定,向开发商索取相应的违约金赔偿。
法律依据:
《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商品房买卖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可以参照以下标准确定:逾期付款的,按照未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逾期交付使用房屋的,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者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民法典》第五百七十八条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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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29 1:29: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