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购房定金收费是多少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房屋购买过程中,购房者所缴纳的定金金额是自由协商确定的。
然而,为了避免因定金过高而引发纠纷和争议,法律规定在签订购房认购书时,所规定的购房定金比例不得超过购房款总额的20%。若定金超过该比例,超出的部分便不被视为定金,不符合定金相关法规。 何为定金罚则?即当购房者依照合约履行了自己的责任之后,定金应当折算成应得款项或予以退还。若是交款方未按约履行职责,则不可请求返还定金;同样地,收款方若未能按照约定履行职责,则需双倍返还定金。 关于购房定金的具体比例,有以下两种情况: 1.若在房屋交易过程中,买卖双方已初步达成共识,购房者已经缴纳了定金,但由于任何一方的违约行为导致合同无法继续执行,此时对于实际交付的定金将实施定金罚则。具体而言,若购房者违约,则无法要求返还定金;若卖方违约,则必须双倍返还定金。 2.若买方选择全额支付购房款,且资金充裕,能够顺利履行付款义务,那么便需要重点关注卖方是否会出现违约行为。为此,可约定较高数额的定金,例如总房价的20%,如此一来,便增加了卖方违约的成本,从而促使其尽快完成房产过户手续。 然而,需要注意的是,定金罚则如同一把双刃剑,因此,对于选择贷款方式购房的买家来说,若自身并无足够把握获得房贷,应当适度降低定金的支付比例。尤其是在当前银行严格审查贷款申请的背景下,一旦贷款申请未能通过审批,若无其他特殊约定,将可能导致需要向卖方承担违约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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