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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二手房主体结构纠纷怎么处理
分类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解答
律师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在进行二手房销售活动时,购买方享有拒绝接受交易标的或解除合同的权利,若交易标的存在质量问题,导致原定合同目的无法实现。在此情况下,如果购买方选择拒绝接受交易标的或是寻求解除合同,则卖方应承担交易标的损坏或损失的风险。
同时,根据第六百一十七条的规定,当卖方所交付的交易标的存在质量问题时,买方有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二条至第五百八十四条的相关规定,追究卖方的违约责任。
此外,第六百一十五条明确指出,卖方有义务按照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向买方交付交易标的。如卖方已提供了关于交易标的质量的详细说明,那么其所交付的交易标的必须满足该说明书中所载明的质量要求。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一十条因标的物不符合质量要求,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买受人可以拒绝接受标的物或者解除合同。买受人拒绝接受标的物或者解除合同的,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出卖人承担。第六百一十七条出卖人交付的标的物不符合质量要求的,买受人可以依据本法第五百八十二条至第五百八十四条请求承担违约责任。第六百一十五条出卖人应当按照约定的质量要求交付标的物。出卖人提供有关标的物质量说明的,交付的标的物应当符合该说明的质量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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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1 21:44: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