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延期交房延期多久免责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延期交房时间的上限问题并无固定答案,这是因为排除由于无法预见且不可避免的不可抗力因素所引发的延误外,凡超过双方约定的交房期,均需按照约定予以相应的违约责任追究。若耽误达到或超过了三个月的时限,购房人便有权利依照相关法律条款的规定,申请终止购房协议。相关法规条款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577条之规定,如卖家未能履行合同中规定的相关义务或是未能按照约定进行合同义务履行的行为,必须承担起持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以及赔偿损失等一系列的违约责任。 同时,第578条也明确指出,如果卖家通过明确表达或自身行为表现出不愿意履行合同义务的情况,买家有权在履行期限截止之前向其提出违约责任追究。 最后,第579条则规定,如卖家未能支付价款、报酬、租金、利息等款项,或者未能履行其他金钱债务的,买家同样有权向其提出支付要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八条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九条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报酬、租金、利息,或者不履行其他金钱债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支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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