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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深圳购房定金纠纷怎么解决
分类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解答
律师解析:
在支付订金后,购房者仍享有取消购买房屋意愿的合法权益。
然而,由于购房者自身原因导致的撤销购买决定,会被视作违反合约规定的义务,并需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在此种情况下,已支付的订金将难以追索,同时还可能须支付额外的违约金支出。
然而,如果卖方未能按照合同条款履行义务,抑或在交易过程中有故意欺骗的行为,买方有权向卖方提出索赔要求,并可获得全额返还价款以及双倍订金补偿的赔偿结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
【定金担保】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第五百八十七条
【定金罚则】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第五百八十八条
【违约金与定金竞合时的责任】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
款。定金不足以弥补一方违约造成的损失的,对方可以请求赔偿超过定金数额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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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5 19:56: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