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屋争议律师如何介入处理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当涉及到房产交易争议之时,律师通常会运用以下几种策略进行案情处理:
首先,对于房屋买卖合同产生的纷争,他们通常会选择通过法院诉讼或者友好协商两种途径来寻求解决之道。比如,倘若出卖方在所售房屋未能达到其与买家在合约中所约定的交付使用标准之际,仍然擅自将此房屋交付予买方,而买方也未加详细审查便接受了这处房产。在此情况下,买方有权向卖方索偿因其逾期交付房屋而导致的违约赔偿责任。 然而,若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已经明确约定了房屋交付的具体条件和流程,并且买方在接收到房屋时并未对相关证明文件进行仔细查验,或者明知该房屋尚未达到合同约定的交付标准却依然同意接收,那么双方当事人实际上均已通过自身的实际行动改变了原有的合同条款,即关于房屋交付条件及其程序的约定。因此,若房屋实际达到交付标准的时间超出了合同约定的期限,买方将无法依据原有的合同约定追究卖方逾期交付房屋的违约责任。除此之外,作为专业的法律从业者,律师在处理各类案件时必须严格遵守相关法规制度,如统一接受客户委托、签署书面委托协议、按规定收取服务费用并如实入账,以及依法履行纳税义务等等。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七条规定: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检察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有本法第一百七十九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提请上级人民检察院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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