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购房认购金和定金有什么不同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此期限之内,购得该房屋者享有优先购买权,若买方在此期间突然后悔,决定放弃购买意向,此时,所付定金仍可悉数退还;
然而,一旦超过规定期限,未能完成购房交易,那么,先前支付的认购金便将不再予以退还。 至于定金,它象征着契约的履行,一经交付,便不可收回,同时如果属于开发商方面的违约行为,买方有权要求赔偿双倍定金之数。对于购房定金合同类纠纷的处理途径,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首先,与开发商进行友好协商以寻求妥善解决方案; 其次,向相关行政管理部门提出申诉请求; 再次,依据与开发商达成的仲裁协议,向指定的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最后,若无有效的仲裁协议或仲裁协议失效,买方还可选择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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