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延期一年拿房产证怎么办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1.在民事主体们协议达成且各方协商意见一致的前提下,允许当事人延长数年办理房地产权属证明证书(房产证)的周期。在这样的环境里,房产证的颁发并无确切的时间边界约束,只需各项手续齐整便可依据法定程序按部就班进行办理;
2.身为卖方的一方,应当在合同中约定的期限内,妥善完成房产证的申请与审批工作。若无特殊条款规定,买卖双方可根据交易习惯进行深入探讨并作出决定。若卖方未经买方许可导致房产证办证超期,那么卖方将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3.理论上而言,房产证的办理并未受到法律所强加的严格时间限制,但在此之前,该房屋的所有权无法得到法律赋予的充分保障; 4.对于购买房屋的消费者而言,除了支付购房款外,还应按时缴纳契税。因此,消费者在获得购房批准并签署销售合同时,应尽快履行自身的纳税义务。 另外,在提交房产证申请的过程中,还会涉及诸多其他费用项目,例如手续费、印花税等。只有在所有税务款项全部缴清之后,消费者才具备领取房产证的资格,并且需遵循政府指定的发证机构所设定的期限。 值得注意的是,如果缴纳房产证所需税费超过了法定时限,则将按照逾期天数征收相应的滞纳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当事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当避免浪费资源、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第五百九十五条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第五百九十八条出卖人应当履行向买受人交付标的物或者交付提取标的物的单证,并转移标的物所有权的义务。第五百九十九条出卖人应当按照约定或者交易习惯向买受人交付提取标的物单证以外的有关单证和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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