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买房发现质量问题准备退房怎么办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1、购房者须递交书面退房申请。购房者有权通过官方挂号邮件、专用传真以及直拨电话等方式向开发商提供此类信息。若因开发商的直接责任而导致的退房事件,其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将由开发商全权承担;而对于已在购房合同中明确规定了退房索赔标准的情况,则需按照合同条款执行,倘若该标准未能足以弥补相关损失,购房者仍有权利寻求额外补偿。
2、开发商应在收到退房请求后的十五个工作日内完成所有手续办理。在购房者提交退房申请的十五个自然日内,开发商必须无条件地退还购房者已经支付的所有房款,并负责协助购房者与贷款银行解除或终止所有相关合同手续。 3、开发商需全额退还购房款项。在购房者正式发出退房通知之后,开发商有义务立即将所有购房款项归还给购房者,同时还需要妥善处理公积金管理机构或贷款银行的还款事宜。若由于不可抗力因素导致上述事项无法顺利进行,从购房者发出退房通知的第十六日起直至购房者实际获得全部房款为止,开发商每日都应对购房者支付相应的违约赔偿金。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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