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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60万定金签下购房合同怎么处理
分类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解答
律师解析:
针对购房者在签署房屋认购书之后所产生的定金问题,若认购书中明确约定了购房定金条款,根据实际情况,我们可以将认购书签订后的购房定金处理方式划分为以下四个方面:
首先,如若买方未能按照认购书中所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前去签署正式合同,此行为构成买方违约,届时其已支付的定金将无法得到退还;反之,如果卖方未能在认购书规定的期限内在这一时间段内将认购房屋出售给他人,从而导致未能实现正式签约,则属于卖方违约,此时卖方应当向买方双倍返还定金。
其次,如果买卖双方均能在规定的期限内顺利完成正式合同的签署,那么在买方履行合约义务之后,其已支付的定金便可作为楼款的一部分予以抵扣,或者由卖方收回。
然而,在双方履行正式合同的过程中,如有任何一方出现违约行为,则需依据具体情况分别适用“不予返还”或“双倍返还”的定金处理原则。
再次,如果买卖双方在正式签约时并无上述第一项所述的违约行为,但对于预售(销售)契约以及补充协议的内容仍无法达成共识,最终未能成功签署合同,在此情况下,卖方应当将买方已支付的定金全部返还。
最后,如果在正式签约时,有一方对认购书中已经确认的条件,例如房价、房号、面积等进行了修改,进而导致签约未能顺利完成,这种情况被视为违约。若为买方违约,其已支付的定金将无法得到退还;若为卖方违约,则卖方需要向买方双倍返还定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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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4 23:0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