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还迁房面积缩水怎么维权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商品房交付期间,若出现实际测量的建筑面积与合同约定的设计面积存在显著差异的情况,买卖双方应当依据先前的购房协议进行协商解决,如果协议中对此未作出具体规定或表述不明晰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惯例,应遵循如下原则进行处理:
首先,当建筑面积的误差比例绝对值在百分之三(含)以内时,买卖双方应以实际测量的建筑面积为基础,按照原定价格进行结算; 其次,当建筑面积的误差比例绝对值超过百分之三时,买方享有单方面解除购房合同并要求卖方退还已支付的全部购房款项的权利。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二十条按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计价的,当事人应当在合同中载明合同约定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发生误差的处理方式。合同未作约定的,按以下原则处理:(一)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的,据实结算房价款;(二)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时,买受人有权退房。买受人退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买受人提出退房之日起30日内将买受人已付房价款退还给买受人,同时支付已付房价款利息。买受人不退房的,产权登记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补足;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产权归买受人。产权登记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返还买受人;绝对值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双倍返还买受人。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