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地产开发商合同纠纷管辖如何确定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房地产企业涉及到的合同纠纷管辖权问题,以下是相关法律法规的具体规定:
首先,在涉及商品房买卖消费合同的诉讼中,有权行使管辖权力的法院应以双方的约定为准,即如果双方在合同中已经签署了关于指定某一特定法院作为解决争议的唯一法院的书面协议,那么该法院就拥有对该案件的管辖权;用更加概括性的语言来说就是,合同的各方当事人可以通过书面协议的方式,选定被告方居住所在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方居住所在地以及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事项具有实质性关联的地点的法院来审理此案。 其次,若合同双方并未在合同中对此进行明确约定,则应由被告方居住所在地或合同履行地的法院享有管辖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五条
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 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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