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精装修房屋质量纠纷怎么处理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如房屋存在严重的品质问题,已对正常的居住和使用造成了严重影响,那么购买方有权申请退回该房产,同时向开发企业索取相应的赔偿金。如果认为建筑物的主体结构存在问题,他可依法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向具有资质的工程质量检测单位进行申请以重新检测核实。对于购房者而言,为了充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必须选择且采取合法、有效的途径来达到这一目的。一旦发现房屋出现质量问题,建议首先对其瑕疵作初步的分析评估,判断是不是真正涉及到建筑物主体质量的不合格,或者已经严重影响到了正常的居住环境,抑或是仅仅属于一般的其他质量缺陷,从而为接下来采取相应的应对策略提供参考。如果没有采取恰当的方式方法,即便购房者在维权过程中感到委屈,也很难切实地保障自身的权益不受侵害。
法律依据:
《房屋买卖合同司法解释全文》第十二条
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房屋买卖合同司法解释全文》第十三条 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交付使用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出卖人应当承担修复责任;出卖人拒绝修复或者在合理期限内拖延修复的,买受人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修复。修复费用及修复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由出卖人承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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