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租房签了预售合同怎么办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符合条件的预售合同是可以进行撤销的,然而,需要注意的是,在此过程中可能需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违约责任的划分与确定,需依据退房原因而明确区分买卖双方的责任归属。若系买方主动违反合同中的相关条款,买方应按照合同中所规定的相关赔偿比例向开发商支付违约金;若合同中未对此作出详细规定,可参照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所设定的比例标准执行。反之,若为卖方违约,则应依据所签署的购房协议中的相关约定,追究开发商的责任及相应的赔偿事宜。
此外,若在签订预售合同之后,已在房地产管理部门完成了预售合同的备案手续,那么在撤销该合同之前,还需前往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注销备案手续。所谓商品房预售合同,实际上是指商品房预售方与预约购买方之间达成的一种书面协议,预售方承诺在预购方约定的时间内,将建成的成品住房所有权转移至预购方名下,预购方向预售方支付定金或部分房款,并按照约定的期限接收房屋。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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