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南京小商铺租赁纠纷怎么处理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处理商铺租赁争议时,相关方(以下简称为“当事人”)首先应当积极寻求通过私人磋商来达成和解,若此方法无法化解矛盾,则必须依据房屋租赁协议中的规定请求民事司法审判或提交仲裁申请以求解决。一旦相应裁决获得确定并执行,当事人便无权再次就该相同纠纷向普通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要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五百七十八条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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