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东台购房定金怎么退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有关购房定金的退还事宜方面拥有以下相关规定:若支付定金的一方当事人按合规约定来履行其义务,这种情况下其所交纳的购房定金可予以退还,当然也可以选择将之用作购买房产的相应款项。反之,如果收取定金的一方当事人未能信守承诺,导致买房行为无法达成,那么此时定金可以被双倍退还给已支付定金的另一方当事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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