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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新房签订预售合同是网签吗
分类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解答
律师解析:
签署预售合同并不等同于完成网上签约程序。这两者在性质上有着明显的区别,无法简单地等同视之,具体内容如下所述:
1.商品房预售合同系指房地产开发商(以下简称为开发商)在房屋尚未完全建成之际,先行将其出售予购房者,后者需要支付一定数额的定金或者购房款。在此过程中,开发商与购房者之间会签署相应的合同。商品房预售合同的标的物便是尚在建设之中的房屋,它属于买卖合同的一种类型。
2.网上签约,也被称为网上签约,通常在房地产交易领域使用较多。它是指交易双方在签订合同之后,前往房地产相关部门进行备案,从而生成一个唯一的网签编号并在互联网上予以公示。用户可凭借该网签编号在网上进行查询。在电子商务领域,这种方式又被称为电子缔约、合同网签。
值得注意的是,网签仅是房地产管理部门为了规范房地产企业的销售行为,防止开发商捂盘及一房多卖现象的发生,而设立的一套网络化管理系统。请注意,网签本身并无备案的法律效力,仅仅能够实现备案的管理效果。若想使网签具备备案的法律效力,仍需前往当地的房地产登记机构办理备案登记手续。
根据规定,预售方应自签约之日起30日内,携带商品房预售合同至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或土地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商品房预售须满足以下四项基本条件:
1.已全额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获取土地使用权证书;
2.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3.按照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已达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且已明确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
4.开发商已向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预售申请,并获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法律依据:
《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商品房预售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以下简称开发企业)将正在建设中的房屋预先出售给承购人,由承购人支付定金或房价款的行为。第五条商品房预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二)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三)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第六条商品房预售实行许可制度。开发企业进行商品房预售,应当向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预售许可,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不得进行商品房预售。第十条商品房预售,开发企业应当与承购人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开发企业应当自签约之日起30日内,向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手续。房地产管理部门应当积极应用网络信息技术,逐步推行商品房预售合同网上登记备案。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手续可以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代理人办理的,应当有书面委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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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31 15:51: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