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福州新房质量问题怎么解决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对于购房者而言,在验收所购房产的过程中,若察觉到房屋存在质量瑕疵或缺陷,购房者有权拒绝接收房屋并保留记录和相关证据资料,例如可采用拍照等方式详细记录房屋质量不符合标准之处。
其次,购房者应仔细查阅购房合同中的有关房屋交付质量标准的具体条款及退房规定。如合同中有明确规定,则购房者可依据合同约定选择退房或要求开发商对存在的质量问题进行修复。若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达标,或存在严重质量问题,导致购房者无法正常居住使用,此时购房者有权直接向开发商提出解除合同、退还房款并赔偿相应损失的请求。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第十条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交付使用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出卖人应当承担修复责任;出卖人拒绝修复或者在合理期限内拖延修复的,买受人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修复。修复费用及修复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由出卖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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