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西安万景荔枝延期交房怎么解决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当房产开发商未能按照约定时间交付房产时,业主有权采取诸如协商沟通、法律诉讼以及申请仲裁等多种途径进行维权行动。
首先,业主有义务对开发商发出书面催促通知要求其按时交房;若开发商在收到业主的书面催促通知之后的三个月合理期限内仍然未能履行交房义务,那么业主便可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解除购房合同,并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向具有管辖权的仲裁机构提交仲裁申请,以期获得开发商应承担的相应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解除权人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第一百二十二条当事人起诉到人民法院的民事纠纷,适宜调解的,先行调解,但当事人拒绝调解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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