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房延期想要解约怎么处理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对于卖方未能按照合同规定及时交付房屋的情况,买方可选择通过以下步骤解除合同:
首先,在合理期限内向卖方发送书面通知进行催告,并与卖方协商确定最后的履约期限。在催告生效后的第三个月起,若卖方仍未履行合同义务,那么买方可依法行使解除合同的权利。而在此过程中,卖方将需要对其违约行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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