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买房交了定金房东拒绝退房怎么办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当遇到定金应当予以退还但却未能履行的情况时,以下几种解决策略可供您参考:
首先,作为买方,您可以尝试与出售方就违约金退款事宜展开沟通协商,以期达成双方满意的解决方案; 其次,您也可以考虑积极寻求消费者协会等第三方机构的参与和调节协助,来妥善处理这一问题; 再者,您还可以选择拨打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的投诉热线电话12315,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最后,若以上途径均无法奏效,您亦有权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对方依照法律规定退还相应的定金款项。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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