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屋质量纠纷时效如何规定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房屋质量诉讼时效的问题,我们需要明白,这与我国相关法律有着密切联系。
根据这些法律法规,对于任何类型房屋,其质量都设有保修期限。若因为房屋质量出现争议而寻求司法救济,那么就必须遵循诉讼时效的规定。通常来说,这个时效性为三年。具体而言,《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对此作出了明确规定,即“普通诉讼时效、最长权利保护期间”。在这里,我们需要明确,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当然,法律另有规定的,则应按照其规定执行。诉讼时效期间的计算方式是从权利人知晓或应当知晓自己的权利受到了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开始算起。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如果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已经超过二十年,那么人民法院将不再予以保护。但在某些特殊情况下,人民法院仍可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是否延长诉讼时效。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普通诉讼时效、最长权利保护期间】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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