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产纠纷时效性过期怎么办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房屋纠纷在超过诉讼时效期限后的处置方式主要包括:作为案件当事人可以提出不履行相应义务的抗辩主张,由法院对该抗辩主张进行审查,并判断其是否具备诉讼时效期限中断、诉讼时效期间中止以及诉讼时效期延长等法定事由;
同时,对于涉及到不动产物权及登记返还财产这两种情况的诉讼,则法律法规赋予这些权益以特殊保护,因此并不受到诉讼时效期限的限制。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九十二条
诉讼时效期间届满的,义务人可以提出不履行义务的抗辩。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义务人同意履行的,不得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由抗辩;义务人已经自愿履行的,不得请求返还。 《民法典》第一百九十六条 下列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一)请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 (二)不动产物权和登记的动产物权的权利人请求返还财产; (三)请求支付抚养费、赡养费或者扶养费; (四)依法不适用诉讼时效的其他请求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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