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产纠纷如何申请民事赔偿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当我们在购房过程中,作为消费者,我们有着按照与开发商所签订之有效合约中所明示的内容,要求其提供相应的违约责任赔偿的权力。
然而,假若在该合约中没有对相关内容作出明确说明,那么我们可以根据具体的违约情况,进行详细的量化分析和深度的价值评估,最终确定合适的违约金数额。在此需要特别提醒大家注意的是,最后的违约金总计数额,不应该超过实际可能产生的损失幅度的30%这个比例。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 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 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