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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广东省高院涉产权纠纷如何定性
分类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解答
律师解析:
针对涉及到房地产财产权纠纷案件的审理工作,法院理所当然需要秉持合法、公正以及理性的基本原则展开审慎而适当的裁决。由于此类事宜往往与房屋所有权的归属紧密相连,所以在法院开展事务处理的关键环节上,首先应当积极征求房屋管理部门的专业性建议与看法。如果经过审查与评估后,房屋管理部门同意当事人双方共享房屋的所有权权益,则审判机关应该清晰明了地规定出每一方当事人实际持有房屋所有权的具体比例;
然而,若房屋管理部门并不认可当事人双方共同享有该房屋的所有权权益,法院便需依据自身的专业知识储备及判断能力,确定当事人双方对于该房屋所享有的具体份额,然后在此基础之上,作出最终的裁定,以明确房屋所有权的真正归属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条
国家实行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登记发证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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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0 0:54:20